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要求,资阳区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8名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6.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
7.资阳区卫生健康系统在编人员、在近三年本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中公示并确定为聘用人员后放弃或聘用后在试用期内辞职的人员;
8.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8名,具体岗位计划与要求详见《资阳区卫健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表》(附件1)。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参考《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为准。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发布公告。通过资阳区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均在资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形式。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5日—11月29日5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益阳市资阳区卫生健康局新楼1楼会议室(资阳区曙光路4号),咨询电话:0737-3266478;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2.报考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正反双面)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彩照3张。
(3)填写《资阳区卫健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贴照片,见附件3),应聘人员须在承诺栏手写签名。
(4)应聘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交由毕业院校盖章的专业方向证明。
(5)应聘岗位有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今年规培结束的,需提供住培合格证或住培证明。
(6)应聘岗位需要递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3.报名要求
(1)年龄计算。报考人员年龄计算以身份证上出生年月为准。年龄30周岁以下指199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市(州)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专业要求。报考人员的专业以毕业证书所显示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是否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意见,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4.工作经历要求。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需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普通高校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10月31日为截止日期。报考公开招聘岗位的在职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时须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1.开考比例。报考岗位代码为W29-W36的职位不设开考比例,报考W01-W28、W37-W38的职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若未达到开考比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意见,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招聘岗位被取消的考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否则不进入体检及考察程序。
①笔试:所有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应聘岗位的专业知识。报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W29-W36职位,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参考人员,其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的合格分数线以上(含60分),方可列为拟入围面试对象。
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末位入围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情况,一起入围面试。
3.信息公布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在资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各招聘岗位按本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面试分数相同的,以面试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分确定;仍然相同的,另行加试)根据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项目与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湘禁毒委〔2020〕26号等有关文件执行,并进行毛发毒品检测。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经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出现放弃资格者(需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声明)等情况造成招录计划空缺的,经招聘单位集体研究决定,并报主管部门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六)公示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经区卫生健康局党组研究后,提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资阳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后放弃的,其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区委编办、区人社局根据招聘单位性质办理相应进编手续,其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有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八)纪律与监督
1.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相关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2.监督举报电话:
资阳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室0737-3266052
(九)其他事项及咨询电话
1.招聘进程的相关事宜公布在资阳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请报考者及时关注,以免贻误考试时间。
2.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诚信参与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违法,不随意放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资格。
3.本次公开招聘的入编人员,必须服从分配。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其所报考单位或分配单位上班的,一律取消入编资格。
4.本次公开招聘的入编人员,在资阳区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调动;否则,将承担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违约责任。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6.咨询电话
资阳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37-3266478
中共益阳市资阳区委组织部
中共益阳市资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益阳市资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益阳市资阳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21日